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料学院2021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人:都娟娟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领导和监督,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简章进行审定。

2.学院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考生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负责确定综合考核面试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

4.学院主管副院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资格审查

1.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首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学院考生资格审核小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3.学院于2020年12月中旬在学院网站公示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能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初步定于2020年12月下旬进行。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具体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2份,其中1份请在空白处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凡未提供以上资料者,将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面试

1.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考核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一名专家担任组长,安排秘书1名作记录,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2.考核专家组成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随机抽号决定。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其中30分钟由考生以PPT形式向考核专家组作个人陈述。

        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照“英语”、“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四项科目分别进行评分。

        (1)英语(100分)

        (2)基础综合(100分)

        (3)专业综合(100分)

        (4)综合能力(300分)

        “英语”的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等。

        “基础综合”和“专业综合”的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和专业知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综合能力”的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水平、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由考核小组综合考察申请人后给出评分。

        考核采取考核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小组成员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专家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综合考核成绩。

 

四、录取及调剂

        不同学科方向的考生按照最终综合考核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名的先后顺序,由考生根据导师招生指标情况依次与意向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认导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考核者。

2.最终考核成绩低于360分者。

        我院院内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调剂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如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但未获录取考生的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将在材料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址:http: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3.本办法由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方网站料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1. 材料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13580493172(都老师)

邮箱:materialszs@mail.sysu.edu.cn

 

2.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